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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起,广州全域禁燃高污染燃料每年减排氮氧化物约600吨

来源:广州环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05-11    访问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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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高污染燃料设施的管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3月29日,16届65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下称《通告》),划定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效期5年。经估算,通告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约600吨,进一步推进广州绿色低碳发展。


通告》明确


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和新增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高污染燃料机组锅炉,在改用清洁能源前,应当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




通告》提出

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煤电机组,要根据国家关于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改造,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等政策要求,开展改造升级,提升煤电机组的能效水平。

市内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水泥炉窑及其他工业炉窑,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改用清洁能源或停用,经论证因生产工艺等客观条件制约暂无法改用清洁能源的,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通告》原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穗府规〔2024〕2号

  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禁燃区环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划定

  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

  二、禁燃区管理要求

  (一)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

  (二)在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按以下规定强化管理:

  1.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在改用清洁能源前,应当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水平,按照燃气机组排放标准实施环境管理。

  2.现有尚未服役期满的煤电机组,且尚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应当根据国家关于煤电机组等容量替代改造,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等政策要求,开展改造升级,提升煤电机组的能效水平。

  3.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水泥炉窑及其他工业炉窑,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改用清洁能源或停用,经论证因生产工艺等客观条件制约暂无法改用清洁能源的,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增高污染燃料销售点。现有的高污染燃料销售点,除本通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当前可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单位外,不得向本市其他单位或个人供应高污染燃料。

  (四)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锅炉应当在集中供热稳定后3个月内停用。

  (五)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应为专用锅炉,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

  (六)国家或广东省发布相关行业、燃用设备、燃料等新排放标准的,从其新标准实施。

  三、本通告有关专用词汇说明

  (一)《高污染燃料目录》第Ⅲ类燃料组合类别,包括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二)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高效除尘设施,是指袋式除尘设施,或旋风加袋式除尘、电袋除尘等两级、多级除尘高效治理设施。

  (三)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推荐使用广东省地方标准《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DB 44/T1510—2014)。国家或广东省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产品标准后,从其新标准。

  (四)生物质成型燃料,推荐使用广东省地方标准《工业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DB 44/T1052—2018)。国家或广东省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标准后,从其新标准。

  (五)超低排放改造,是指燃煤机组、水泥炉窑等高污染燃料设施升级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相应行业超低排放水平。

  (六)集中供热覆盖范围,是指满足区域供热规划要求,以热源点为中心覆盖半径15公里区域范围,且具备提供集中供热条件的情况。

  四、实施日期

  本通告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广州环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业从事生物质燃气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GR201744001753),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四星品牌认证企业、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生物质、有机固废热解气化设备的的研发、制作、推广。

      公司凝聚了生物质气化行业的精英团队,在生物质热解气化技术研究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掌握了生物质气化炉核心技术,目前已有发明专利5项、连实用新型专利合计30余项。截至目前,公司技术团队分别完成了多个锅炉、轧钢炉、退火炉、加热炉等工业炉窑生物质气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单台气化炉的供气能力可满足1~30蒸吨/小时范围的锅炉用气需求。

      目前,公司研发的上吸式常压固定床气化炉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生物质发电、供气、供热,还可应用于污泥、生活垃圾等有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得到企业和业界好评。在我国广东、江苏、湖南、湖北等省份已经投建多个蒸汽承包项目,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蒸汽供应服务。

      我司以生物质气化清洁燃烧锅炉为主营业务,在用户厂内或附近投建供热中心,以低于天然气供热10%-30%的单价,利用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热源(蒸汽、导热油、窑炉)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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